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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17-03-09
2016年7月21日,国家发改委、财政部、林业局在北京召开欧洲投资银行贷款"珍稀优质用材林可持续经营项目"实施启动大会,标志着欧投行贷款林业项目正式进入实施阶段。按照上级要求和工作程序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一、项目宗旨
项目在增加区域珍稀优质用材林资源、提高森林资源质量、保护树种多样性的同时,引入和实践国际上先进、成熟的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与经营技术,探索符合我国国情的珍稀用材林可持续经营模式,从而为推进我国现代林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借鉴和示范。
二、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
项目建设内容以营造林为主,总规模2200公顷。其中:人工新造林1100公顷,现有林经营1100公顷。附合下列三项之一的可以申报。
用材林:杨树(泡桐/刺槐/水杉/池杉/落羽杉/毛竹/桂竹/美国竹柳)、栎类(檫木/马尾松/火炬松/湿地松/杉木/鹅耳枥)、楝树(香椿/臭椿/榆树/枫香/构树/白蜡/枫杨/喜树/国槐)、楸树(红豆杉/银杏/油松/白皮松/马褂木/五角枫/皂角/青檀/香樟/黄山栾/梧桐)四个新造林类型;
经济林:核桃(大枣/板栗/柿)、黄连木(油桐/油茶/省沽油/辛夷/文冠果/乌桕)两个新造林类型;
森林经营:杨树、栎类两个抚育类型,针阔混交林低产林改造一个类型。
项目建设期5年,前3年为营造林任务实施阶段;第四、第五年为补植补造,幼林抚育阶段。
三、项目建设区域
14个乡(镇、林场)。田湖,闫庄,大坪,城关,何村,纸房,库区,德亭,大章,旧县,饭坡,九店,黄庄,王莽寨林场。
四、有关要求
1、项目实施主体包括农户、联户、大户/承包户、合作社、企业、集体林场、国有林场等。按项目要求提供新造或改造林资金、土地和劳务。自主建设,自主经营,自我发展,自担风险。
2、申请参加项目的条件和程序
●明确要求参加项目并愿意遵守项目的各项技术设计要求和管理规定;
●自愿接受项目贷款并明确承诺按照项目要求承担还款责任;
●具有使用权或所有权的林地(剩余承包年限30年以上)位于项目规划区域内;
●有经营管理林业的习惯和经验;
●配套资金有可靠保证(可以以劳务抵折出资)。
自愿参加项目的主体向村提交申请→以村为单位将情况汇总后报乡(镇),并向乡(镇)提出参加项目的申请→乡(镇)审核后上报县林业局。
五、贷款利率及资金管理
省暂定贷款利率为4%。项目资金管理采用报账制,即贷款人需要用自己的资金,按照标准造林,并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凭有效单据向欧投行申请报帐、提款。
项目资金由欧投行贷款和国内配套构成,各占50%。国内配套包括中央配套10%,省级配套资金占20%、市级配套资金占5%,县级配套资金占10%,造林实体在自愿前提下劳务投入折抵出资占5%。
六、联系人和电话
对于本项目有任何疑问或者意见、建议,请致电bet5365亚洲项目办。
电话:0379-66335379
2017年2月20日